关于开展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文章来源:

各系、处、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开展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深入挖掘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德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灵魂和主线,以专业知识、技能为载体,达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打造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二)院级立项建设数量5-10门(不超过10门),建设期1年,建设经费每门示范课程1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全院所有课程均可参与申报,各系必须推荐申报1-2门。

(二)申报课程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事业心责任感强。能深入挖掘提炼所授课程蕴含的德育元素和承载的德育功能,充分梳理课程的德育元素,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备课授课、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全过程。

2.课程教学内容政治方向正确,价值引领突出,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文化自信、人文情怀等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3.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契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科学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灵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应邀请至少1名思政课老师结对作为团队成员,指导示范课程建设工作。

5.示范课程建设期间,应至少提交2个以上具有较强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提交1-2个“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视频材料(每个40min左右)或2个以上微课视频(每个5-10min);提交其他“课程思政”相关课程标准、教学日历等相关教学资料。

三、遴选办法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邀请院学术委员会和思想政治理论部相关专家评审,依据限额择优遴选,学院审核后立项资助。

四、经费使用与建设管理

1.课程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按建设进度统筹使用经费,根据财务相关规定统一报销。

2.获选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视作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备案结题:经学院组织验收合格后结项;获评苏州市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苏州市及以上“课程思政”微课(微课程)比赛获奖、或其他苏州市及以上同类型课程建设立项、认定,可申请直接结项。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填写材料

1.2020年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

2.2020年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时间

请各系各部门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研(质监)科,联系人:王健,电话:56730090,13773226985

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从教务处网站(学院网站“教育教学”)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1、2020年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2020年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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