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的通知

2024/10/24 【信息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新学期开学工作会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日常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工作目标,以及《沙洲职业工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沙工教〔2023〕85号)的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应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研活动的参加人员

以二级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教研活动,可邀请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督导组等相关人员参加,也可邀请在本专业任教的校内外专家、行业导师等共同参与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二级学院或教研室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政策文件与制度学习。组织教师学习国家及地方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高职教育理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学习学校教学、科研、职称评定、教改与科研积分认定、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等。

(二)专业建设与发展研讨。组织教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讨论人才培养模式,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讨论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研讨课程标准制定;讨论并推荐先进、适用的教材等。

(三)集体备课与听课评课。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及互相听课、评课、公开课或观摩课活动,并及时进行评议;对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沟通,明确改进的方向和建议;组织学生座谈会,积极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等。

(四)课程资源与教材建设。组织教师推进课程与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包括交流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规划教材建设、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微课(微课程、微课程实录)、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等。

(五)教师培养与发展规划。组织教师讨论每一位教师的中长期培养和发展计划,包括专业负责人培养计划、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年青教师培养计划等;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带教活动,组织新教师的试讲,帮助新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

(六)教学内容与教法改革。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堂革命”,引导教师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转变,根据学生特点遴选教学内容,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和课程特点广泛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并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七)课题研究与项目申报。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帮助教师开展相关技术开发、论文撰写、校级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和教改项目立项申报、校企横向课题申报等,督促各相关教师按计划开展各项研究工作,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八)教学仪器与耗材购置。组织教师研讨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实践教学条件,研讨教学仪器设备、数字化教学软件的预算、采购与在课堂教学、实训教学中的应用,讨论耗材的预算、采购与规范使用等。

(九)教学能力与技能大赛。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大赛、师生职业技能大赛研讨活动,包括教学团队搭建、教学能力大赛选题、备赛、参赛等,也包括师生职业技能大赛赛项选择、学生遴选、备赛、参赛等。

三、教研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在学期初拟定教研活动安排,并将教研活动安排纳入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

(二)各二级学院、教研室要将日常布置工作与教研活动区分开来,教研活动由各二级学院、教研室自行组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次。

(三)各二级学院、教研室要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提前做好活动计划,确定活动主题,明确活动内容。每位教师要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四)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指导、监督和检查,各二级学院要督促落实相关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每年对照《沙洲职业工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考核各教研室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以上从本学期开始执行,请各二级学院、教研室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