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沙工教[2015]10号)

2017/12/29 【信息来源: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教学计划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毕业设计(论文)与其它教学环节彼此配合、相辅相成,是对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它环节所不能代替的,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取得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能使高职院校学生受到高端技能型人才所必须的综合技能训练和全面素质的提高。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每个学生在教师及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一定的课题任务,受到一次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的训练,培养学生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业务能力。

1.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能力;

2.调查研究、收集处理信息和查阅文献的能力;

3.方案制订与论证、工程设计或工艺设计、分析比较、设计计算或提出技术措施的能力;

4.对生产实践中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应用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5.进行技术总结、撰写科技报告(论文)和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6.培养学生的效益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学院设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组长为教学副院长,副组长为教务处处长。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为各系主任,副主任为教研室主任。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相关职责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与修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制定学院统一格式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审阅、评阅与答辩记录表,规范学院设计(论文)基本构成和格式要求等。

2.分配和审核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支出。

3.汇总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协同督导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4.购买与维护符合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系统,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合格标准。

5.及时向教育厅上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根据教育厅抽检情况,督促相关系部上传抽检毕业设计(论文)。

6.组织院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评选与上报工作,具体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与抽检工作办法》。

(二)各系职责

1.各系成立在系主任领导下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一般应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

2.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

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4.按时向教务处实践教育科上报《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登记汇总表》(附件七),确保课题名称与指导老师准确无误。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批准设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按时上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明确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

7.推荐参加院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评选。

8.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的归案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过程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过程主要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教学计划,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两周,各系应组织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选择、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排、选题试做、校内课题的材料与加工准备、任务书的填写与审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由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签字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学生。

各系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一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备案。

2.学生实际工作阶段

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在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且在指导教师启发、示范、讨论等方式指导下,发扬独立思考、勇于探索和积极创造的精神,认真负责地如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3.中期检查阶段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的进度表进行中期检查,检查指导老师指导情况、学生课题完成的进度情况、学生工作态度情况等,并审核指导老师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发现任务过重、过轻或难度不宜,或者仪器设备、软件支撑环境估计不足,不能满足毕业设计任务要求时,由系主任批准,经教务处履行正常手续后,可对毕业设计任务进行一次调整,并修改任务书。

4.毕业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必须经过审阅、评阅和答辩三个环节。审阅成绩由指导老师给出,评阅、答辩成绩由评审教师和答辩小组给出,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由答辩小组根据审阅、评阅和答辩成绩按规定综合后,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系主任审批确认。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能够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岗位实际问题能力的目的;

2.选题必须满足专业教学计划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选题必须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应用的参考价值;已上岗实习的学生选题时应尽可能结合所从事的工作,以便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来自社会生产实际中的课题;

4.毕业设计(论文)应尽可能“真题真做”,为克服某些实际课题的局限性,摆脱现实技术条件的限制,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安排假题真做、“真题假做”或“虚拟课题”;

5.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包括组织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指导毕业设计),拓宽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6.以团队形式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不少于任务总量的60%),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要经历一个全面的训练,又具有各自的特点。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教研室研究,系主任批准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一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登记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备案。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严肃性,凡完成批准、备案手续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由于客观因素,确需改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可填写《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附件八),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处长签字后送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备案。

五、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型和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大致分为工科类(含艺术类)和文科、经管类两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1.工科类专业可选择工程设计、实验研究、产品开发、计算机软件等类型

1)工程设计类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量图幅的设计图纸,同时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过程和技术经济分析,并撰写一份8000字以上的设计说明;

2)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类课题,论文中应有实验数据、测试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并撰写一份8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

3)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开发设计与制作的主要步骤、实物成果及实物性能测试报告与结论,并撰写一份8000字以上的设计说明;

4)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完整的文档,包括有效程序光盘、源程序清单、流程框图、软件设计报告和使用报告,并撰写5000字以上的软件说明;

5)作品类课题(艺术类专业),应提交一定数量的设计图、设计作品(实物),并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设计说明。

2.文科、经管类可选择调研报告、方案策划、专业论文等类型

要求学生在阅读大量文献、进行典型调查等工作基础上,撰写一篇5000字以上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题论文(外语类专业论文篇幅为5000个单词或字以上)。论文必须主题明确,有理有据,要有创意,不允许将现成文献整理成文。

设计说明、研究论文等的撰写应符合《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构成和格式要求》(附件一)。除以上规定外,各系可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自行细化制定各自的具体要求。

六、指导教师的条件、职责及要求

1.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但可协助指导。

2)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鼓励聘请校外指导老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课题任务,认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三),教师在校自带课题,原则上应进行试做。

2)帮助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答辩与研究布置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正常进行;指导学生正确进行试验,指导学生撰写符合《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构成和格式要求》(附件一)的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阅学生设计(论文)报告,并写出审阅意见及成绩评定;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3)在指导思想上应把培养人放在首位,重视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师在思想和业务上应严格要求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带出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工程技术素养和独立工作能力。

4)对于负责指导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对方单位的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联系,及时了解设计(论文)进度情况,加强对学生的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

5)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填写《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四),并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归档保存。

6)负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思想、工作、生活与纪律。

3.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2)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要求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安排的工作任务。

3)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培养,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培养学生严谨的作风和科学的态度。

4)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督促学生按预定计划进行。

七、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守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每个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并完成这一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做到: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确保安全,培养文明作风。

5.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设计(论文)选题与实习单位相关的,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可更换实习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实习单位的应由系主任批准。

6.认真按照《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模板》(附件二)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一周交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并认真准备参加答辩。

八、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1.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答辩小组长以及若干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组长由经验丰富、责任性强的教师担任。成员可以是本专业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必要时可聘请系外或院外相应职称的教师。

2.学生参加答辩的条件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应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并于答辩前 1 周交到所在系部。

2)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符合《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构成和格式要求》(附件一),审阅成绩和评阅成绩均为合格,并通过答辩小组资格审核。

3)出具符合要求的大学生论文查重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视为通过检测)。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的职责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的资格。

2)主持本专业学生的毕业答辩。

3)编排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时间表。

4)讨论并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及评语。

5)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记录表。

6)完成毕业答辩的总结报告。

4.在院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学院答辩。学生比较集中又有较强指导力量的院外毕业设计单位可由学院派出教师在该单位组织答辩。

5.答辩时间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一周内进行。各系应将参加毕业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表报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并由各系向学生公布。

6.答辩具体程序

1)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小组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教师提问15分钟左右。

3)答辩小组成员给出答辩学生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汇总后,给出学生答辩成绩,并填写《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记录表》(附件五)。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方法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审阅、评阅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三个考核程序的成绩比例为:审阅占15%,评阅占50%,答辩占35%。各系可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但调整后的情况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通报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经系负责人签字后,由各系统一报教务科登记,由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公布。

9.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必须全系公开答辩;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半年后可申请下一学年补做。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专业安排。

九、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始资料由各系负责收集归档,并妥善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归档收集材料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论文)相关学生完成的图纸、设计作品、软件光盘等实物材料。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材料。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记录材料。

4)各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总结等。

十、附则

1.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15318

附:

附件一: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构成和格式要求

附件二: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模板

附件三: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附件四: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五: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记录表

附件六: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记录表

附件七: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登记汇总表

附件八: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

 

附件:
附件五: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doc
附件一: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构成和格式要求.doc
附件二: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模板.doc
附件三: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doc
附件四: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六: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记录表.doc
附件七: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登记汇总表.xls
附件八:沙洲职业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