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3号)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和指导,确保实习质量和效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各种招生类别入学学生特点,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特修订本工作规范。
教育部【2009】3号文件《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出:“高职院校要切实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半年的要求,与合作企业一起加强针对岗位任职需要的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毕业生的技能操作水平,提高就业能力。”顶岗实习教学必须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要求;必须加强教育引导,端正顶岗实习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以使顶岗实习取得较大成效。
1.学院成立院级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各系主任组成。
2.根据学院对实习工作的统一安排,各系要成立以系领导为组长的系级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习的全面工作,包括:
(1)制定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联系落实顶岗实习单位;
(2)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思想工作和顶岗实习前的动员准备工作,布置顶岗实习的任务及要求;
(3)在学生实习点按区域设立党团小组,合理配置党团干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协调、进度安排、中期巡视、检查、指导和看望实习学生、实习末期考核、评优和总结工作。
3.每个学生需确定1名指导教师及1-3名实习企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的指导工作。包括联系学生、检查、指导和看望学生、实习考核、鉴定等。
1.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普招(包括提前招生)各专业学生生安排顶岗实习10周,对口单招、普高注册、“3+3”、中职注册入学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安排14周。实习前做好实习动员,实习安全教育,签订系、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等准备工作,同时在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后告知学生家长。
2.实习地点及单位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工艺门类齐全、设备较为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较为现代化的企业作为实习地点,优先考虑校企合作单位,原则上学生应在与专业对口的张家港市企业或单位实习,特殊情况需系里审批同意,实习单位不包括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对于不能自己落实单位的学生,由系里实习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联系落实。
3.保险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尚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原则上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确有困难的可由学生所在系向学校申请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确保顶岗实习学生参加保险比例达100%。
1.了解顶岗实习企业的概况。
2.参与顶岗实习企业指定的生产活动和其它各种劳动,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
3.在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熟悉实习企业的工艺流程或工作程序。
4.了解实习企业的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
5.在实习期间,结合所学,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实习报告的撰写工作。
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的一名员工。因此,在实习中要做到:
1.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学院声誉。
4.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学校检查和学校领导巡视时发现不在岗,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
5.学生实习期间,必须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并与学校指导教师、班主任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6.学生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1.学院顶岗实习以“校友邦”作为管理平台,强化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实习质量。教务处、各系应明确“校友邦”管理平台管理员,做好实习前的基础数据维护工作、实习期间的监管督促工作和实习结束后的汇总统计工作。
2.在实习2周前,教务处“校友邦”管理平台管理员负责导入院(系)信息、专业信息、班级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学期信息、实践类型、实践课程、学校资料等基础数据;负责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等模板维护工作;负责顶岗实习考核规则模板的维护工作。
3.在顶岗实习1周前,各系“校友邦”管理平台管理员负责检查所在系专业信息、班级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实践课程等信息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教务处“校友邦”管理平台管理员修改;负责创建实习计划、以学校制定考核规则为模板设置考核规则、设置参与形式和关联指导老师。
4.实习具体工作由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老师负责。
(1)顶岗实习前3天,学校指导教师应负责通知学生“校友邦”管理平台注册认证,负责做好学生实习岗位审核工作,督促学生及时提交顶岗实习三方协议。
(2)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应借助“校友邦”管理平台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签到情况,指导学生每周完成周记一篇,并在“校友邦”管理平台中及时批阅。
(3)学校指导教师到企业现场看望指导学生不得少于2次,和企业指导老师沟通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4)在顶岗实习结束前一周,指导学生在校友邦平台提交顶岗实习报告,并及时做好在线打分和撰写评语。
5.实习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后,由企业分配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企业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学生必须服从企业的分配,并接受企业指导老师的指导。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单位,如有变动,需经实习学生所在系系主任批准。
6.实习生进入企业实习后,应在“校友邦”管理平台及时提交实习岗位和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及时查看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消息,按时提交周记,提交周记数量应与实习周数相一致;在实习结束前1周,在平台下载学院顶岗实习手册模板,填写完整后按要求格式提交;在实习指导老师完成实习评价后,导出顶岗实习手册,提交企业签字盖章并提交学校指导老师。
1.各系实习领导小组依据顶岗实习手册中周记、顶岗实习小结和实习成绩鉴定表等确定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按“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级评定。实习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未按要求提交顶岗实习手册或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三分之二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顶岗实习手册和实习成绩鉴定表由各系归入实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