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雅慧转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1文章来源:

转学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刘雅慧本人申请,学院院务会研究,该生符合文件规定的转学条件,拟同意其转入。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512-56730081,56730089。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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